关于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8、14、5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咸办电〔2024〕45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县的市序号8、14、54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市序号8反馈问题:个别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剩下的“硬骨头”,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部分突出问题整改进度缓慢。如矿山修复方面,缺乏严谨科学的论证,有的地方和部门反复调整生态修复和整改方案,延长整改期限。有的地方习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段时期部分山体被挖得千疮百孔,现在修复起来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二)市序号14反馈问题:绿色矿山比例偏少。全市应建设绿色矿山9个,目前仍有5个未达到创建标准。
(三)市序号54反馈问题: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急需提速。部分县市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已经修复区域复绿植物成活率不高,2023年度全市需完成非煤矿山生态修复47座,截至2023年10月仅完成修复21座。
二、整改目标
(一)市序号8反馈问题整改目标: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解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习惯,严格守住矿山开采准入关口,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为,守护好崇阳县绿水青山。
(二)市序号14反馈问题整改目标:崇阳县鲶鱼泉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和崇阳县浪口地热田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
(三)市序号54反馈问题整改目标:提高已经修复区域(泉口、石山、伍家冲、石鑫)复绿植物成活率和完成项目终验。
三、整改措施
(一)市序号8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执行市政府分配给崇阳县矿权指标,严把矿权设置关;二是对生态修复的矿山加强跟踪督办,严格落实生态修复方案措施。三是加大矿山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乱采矿产资源行为防止破坏绿水青山。
(二)市序号14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非煤矿山综合整治绿箭行动,督促指导未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标准的矿山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崇阳县鲶鱼泉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崇阳县浪口地热田);二是强化新建矿山管理,把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和相关设计方案,督促企业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三是制定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制度,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创建要求。
(三)市序号54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绿箭行动,完成4家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最终验收;二是健全完善矿区复绿植被后期管护制度,对修复区域成活率不高的复绿植物及时补栽补种;三是开展已完成治理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回头看”,及时落实排查问题整改。
四、整改情况
(一)市序号8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坚持学习。利用局党组会议、自然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等形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列重要论述,省市县有相文件。
2.坚守指标。市分配我县4个非煤矿山指标,截止2025年只用了3个(昌华、润阳、石山),没有突破总数。
3.加快矿山生态修复进度。2023年完成5个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率先完成全市矿山修复三年行动任务。在修复期间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落实生态修复方案措施,保证工程质量、效果达到方案要求。
4.强化执法监管。通过乡镇基层站所和村干部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制止,将违法开采控制在萌芽状态。建立村、乡、县三级联动机制,村干部和自规部门基层所负责日常巡查;乡综合执法中心负责违法行为现场制止、调查、应急处置、线索移送;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接到线索后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立案查处,案件移送。通过联合联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防控,紧叮经常容易盗采的区域,违法开采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二)市序号14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两家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上门服务,指导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工作,2025年1月份崇阳县鲶鱼泉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崇阳县浪口地热田矿两家企业顺利通过省级验收,2025年4月24日纳入湖北省省绿色矿山名录,5月19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门为两家企业送去绿色矿山牌匾。
2.强化新建矿山管理,把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和相关设计方案,督促企业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2024年未有新建矿山,2025年新设崇阳县庙铺板岩矿,届时将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和相关设计方案。
3.已制订了《崇阳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制度》。
(三)市序号54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2023年泉口、石山、伍家冲、石鑫对修复区域成活率不高的绿植进行了补栽,目前复绿效果较好。
2.已制定了《崇阳县矿山复绿后期管护工作制度》。
3.泉口、石山、伍家冲、石鑫生等4个态修复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4.开展已完成治理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回头看”,通过现场检查,工程设施完好,复绿效果达到设计方案预期目标。
五、整改结论
上述3个问题整改目标和措施全部落实,整改任务完成。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8日,共7天)向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管理股反映。
联系人:王青依? 联系电话:13980613550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