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房屋建筑领域“验登合一” 创新举措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2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工作指南》及《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操作流程》(鄂建文〔2025〕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崇阳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行“验登合一”改革,整合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次申报、并联审批、统一发证”,将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不含补正或整改时间),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助力打造崇阳县一流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保密工程除外)。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审批流程
1.合并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竣工档案验收、不动产首次登记等5项业务整合为“验登合一”主题服务。
2.优化流程: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实行“一次申请、并联审批、数据共享、结果互认”。
(二)建立协同机制
1.部门联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县住建局、县政务管理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防办等部门成立“验登合一”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
2.系统对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合验收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实时推送。
(三)强化技术支撑
1.统一申报入口:建设单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验登合一”专区提交申请,上传《“验登合一”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推行“多测合一”:整合规划核实、不动产测绘等环节,采用统一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提交。
(四)规范操作流程
1.材料审查:主办部门(县住建局)会同会办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
2.现场核验:各部门同步开展现场核验,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前介入收集楼盘信息,压缩办理时间。
3.统一发证:联合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审核发证。
四、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2025年6-7月):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组织部门培训,完成系统对接测试。
2.试点运行(2025年8-10月):选取2-3个在建项目开展试点,优化流程并总结经验。
3.全面推广(2025年11月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验登合一”,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验登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
2.强化监督考核:将“验登合一”推进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定期通报进展。
3.优化服务保障:设立“验登合一”专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开通咨询热线,及时解决企业问题。
4.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政务网站、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政策,组织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专题培训。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