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省级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2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崇阳县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省级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讲话精神,落实湖北省“一芯两岸三区”区域和产发展战略布局,实现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目标,助力咸宁市加快建成全省特色展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为建设咸宁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根据自然资源部2019年全国土地测绘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省级试点为契机,结合本县基础测绘现状,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融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全市域、全要素、全思维、全空间”四全测绘要求,遵循“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协同更新”三大工作原则,坚持“四创四建”工作思路,构建“数据最新、技术革新、应用全新、制度创新”的新型基础测绘体系,为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个统一”职责提供核心共给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实施1:2000地型图全域覆盖。2020年底完成全县1968平方公里国土面积高精度DOM+DEM+1:2000地形图采集与更新(DLG)全域覆盖等任务。
2、实施实景三维模型城域覆盖(城区14平方公里实景三维模型增至35平方公里)。
3、实施重点区域数据增强全覆盖。(县域重点项目区域及县城区域数据增强)
4、同步县基础数据库分中心建设等任务。2020年底前,配合市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基础数据联动“上下一体化”更新机制,建立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运行“全县一体化”协同机制等。
三、主要事项
1、结合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进行资金预算评估并落实项目资金,配合市局提前建立起全市一体的测绘基准“一张网”同步并入省网。
2、组织所属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等工作;项目实施监管,加强项目实施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检查等日常工作;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均以省级质检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为准。
四、成果上报汇总
项目测绘成果验收合格,统一上报市局。
五、应用于服务
整合各种基础测绘成果,各类自然资源空间数据,各项部门与社会专题数据,优先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六、行动计划
至2019年12月30日前,落实试点项目资金安排,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试点项目招投标程序。至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试点项目数据生产任务。至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试点项目数据成果质量验收程序。
七、保障措施
成立县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省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