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崇阳县人民政府 ·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返回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文件 →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正文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29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8、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1、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2、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13、实施自然资源科技与外事工作规划,推进自然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为大企业提供“自然资源管理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调查登记股、开发利用股、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股、资源管理股、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股;另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设办事机构4个:信访室、乡村振兴办、增减挂钩办、县非煤矿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临时机构2个:精准扶贫办、项目管理办。

二、基本情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财政差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局机关核定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3人。全局现有人数361人。(在职220人,退休人员72人,其他人员6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计划征地600亩,拆迁100户,增加土地储备;完成我县批次用地计划指标的用地报批工作,积极为我县旅游、民生、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切实完成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推进新增耕地开发复垦工作,完成38个耕地占补项目和桂花泉镇灾毁耕地复垦项目的外业实施和验收工作,做好2020年度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备检工作。

(三)强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第4-9批“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大力推进大集新城、国税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崇阳县2020年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报批、实施和验收工作,计划争取专项债券政府专项财政资金3亿元,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2万亩。

(四)积极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整体部署,完成《崇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崇阳县公园城市规划》和《崇阳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30个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并指导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五)做好矿政管理、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工作。一是做好7家采矿权保留至2020年6月的矿山企业的处置工作,对关闭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二是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工作要求,完成崇阳县港通采石厂等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三是继续做好地灾防治工作,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筑牢各项基础业务工作。一是完成“三调”工作,加快农房补充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和河水库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开展2020年度测绘信息保密检查工作;三是完成20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测绘统计年报上报工作。

(七)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一是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二是积极开展2020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降低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案件数量,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

(八)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是提升登记平台的服务功能和安全可靠性,完善软硬件设施,二是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推行电子政务系统办公,开展网上申报登记,实现不动产办理业务流程更优化,时限再压缩,服务更高效,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三是配合县政府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落实不动产登记政策。

(九)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以及线索摸排力度,对新发现的违法用地及非法采矿行为深入核查,对属于涉黑情况的及时上报线索。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最大限度挤压腐败滋生空间。

(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结合自然资源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和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实施等工作;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整村推进,继续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户返贫。

(十一)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系统队伍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要思想,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依法行政。二是继续做好2020年主题党日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本级、崇阳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崇阳县国土资源城区分局、崇阳县城乡规划局、崇阳县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室、崇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崇阳县国土整治局、崇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崇阳县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崇阳县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崇阳县天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白霓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青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路口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石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沙坪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金塘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桂花泉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肖岭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铜钟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港口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高枧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二级机构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7343.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7568万元,增长179.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整治局、国土勘测规划院三个二级单位的预算,局机关的项目预算收支增加较大等因素。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2444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88.5万元,增长219.3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都安排在政府性基金里面,今年的项目预算收支较去年增长较大。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73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441.4     万元;其他收入1423.7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73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6.3万元、项目支出22937.2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94%;公务接待费支出41.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7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8万元,主要原因为了预备年度内有跟随省、市党政代表团出国出境工作任务预留资金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5.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车购置。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5.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1.29 万元,与上年度减少   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降低了接待费用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24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1663.2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2156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103.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8023.34     平方米;共有车辆1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共 3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2906.2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8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职业中介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