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乡规划局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1-2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城乡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阳县城乡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决算组成单位
1、主要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法》、《测绘法》等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和城乡测绘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具体负责本县规划区内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修编)、评审、管理和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协调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修编)、管理。
(三)负责全县规划编制、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四)参与本县行政区域内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人防工程建设(利用)规划等的编制(修编)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的有关工作。
(五)参与全县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招标、审查;负责本县规划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
(六)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的管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组织和监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和报批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检查、监督本县规划区内城乡规划许可项目违法建设行为。
(八)负责本县规划区内重要城市雕塑、景观规划设计,城市地下空房间开发利用,重要区域(地段)街景建筑装饰规划设计的管理。
(九)负责城市测绘(包括数字城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本县测绘基础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负责全县基础测绘资料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对基础测绘成果提供有偿使用,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实施测绘成果的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保密案例承担规范市域内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违反《测绘法》的违法行为;承担本县行政区域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本县地图市场,承办地图编制管理有关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依法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测绘业务的招标、投标;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管理。
(十)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工程测量、城镇规划定线与拔地钉桩、控制测量、地形图测量、线路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工作,并提供各类基础地理信息。
(十一)负责城乡规划、城乡测绘档案的管理;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城乡测绘行业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工作,组织专业培训。
2、决算组成单位
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编办批复的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为县城乡规划局一家。
3、人员情况
崇阳县城乡规划局为二级行政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有人数43人,在职人员36人,其中:差额事业编12人,自收自支24人。事业人员25人,企业人员11人。退休9人。
二、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三、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城乡规划局2020年度收入总计275.76万元,支出总计349.36万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收入减少195.53万元,收入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2020年决算总支出349.36万元,上年度支出513.15万元,支出减少了163.79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减少了31.9%,由于单位改革合并支出减少。
1、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全年收入合计 27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32.68万元。其他收入1.06万元。上年度收入为 471.29 元,比上年减少了195.53万元,减少了41.5%。 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2020年决算总支出349.36万元,上年度支出513.15万元,支出减少了163.79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减少了31.9%,由于单位改革合并支出减少。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34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69万元,占总支出的96.4%,日常公用经费12.67万元,占总支出的3.6%。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36.69万元,占总支出的96.4%;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12.67万元,占总支出的3.6%;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万元,占总支出的1.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占总支出的4.9%;
3、卫生健康支出6.96万元,占总支出的2%;
4、城乡社区支出208.51万元,占总支出的59.7%;
5、住房保障支出14.87万元,占总支出的4.3%。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8.13万元,占总支出的28%.
2020年决算支出349.36万元,上年度支出513.15万元,支出减少了163.79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减少了31.9%,由于单位改革合并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的财政拨款支出为18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171.3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为12.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31.03万元相比,增加了5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我单位公车已上交公车办,我单位没有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1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相比,减少了0.55万元,下降33%,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节约了三公经费的开支。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了2.49万元,减少了69%,因2020年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节约了三公经费的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来客接待及外出公务接待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减少了100%。公务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数总计0人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度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崇阳县城乡规划局公务用车已上交公车办。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城乡规划局2020年度决算收入132.68万元,支出164.27万元.2019年度决算收入161.27万元,支出78.82万元。2020年度决算收入减少28.59万元,较上年减少17.7%,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资金调整。支出增加了85.45万元,增加了108%,机构改革合并,人员经费资金调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城乡规划局 2020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历史开展情况和预计工作安排,合理规划预算资金达到分配。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拨款)为12.6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0.2万元,维修费0.02万元,劳务费0.65万元,委托业务费2.99万元,工会经费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