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5-2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管理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3、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
14、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县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许可、验收核实及批后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16、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9、有关职责分工。
(二)内设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调查登记股、开发利用股、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股、资源管理股、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股;另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设办事机构4个:信访室、乡村振兴办、增减挂钩办、县非煤矿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临时机构1个:项目管理办。
二、人员情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财政差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单位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局机关核定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3人。全局现有人数368人。(在职197人,退休人员106人,其他人员6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固本强基。紧紧围绕“三个建设”开展党建工作,提出“12345工作思路”,即: “一个目标”:抓好党建促发展,“两个法宝”: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工作靠支部,“三大亮点”:打造新高地、为企服务、为民服务,“四个责任”:支部建设不流于形式、党员教育管理不走过场、干部队伍不念歪经、中心工作不打折扣,“五个重点”:抓学习,重政治教育;抓班子,重队伍建设;抓培训,重干部素质;抓宣传,重意识形态;抓廉政,重警钟长鸣。
(二)以服务为要促高质量发展。落实《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实行)》通知要求,加快编制我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保我县省市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落地落实;实施《崇阳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对《崇阳县新型基础测绘省级试点项目》成果入库,开展县域测量标志点接管,对部分易损点进行管护,开展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年度更新;继续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确保新增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出让”制度供地;严格按照省《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要求,按照亩均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核定用地规模后进行选址,力争十四五期间我县亩均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达到7%(高于全省预定增速6.9%);全面实施建设用地“一张清单”管理,编制“可供土地清单”,明确区域内可供使用的增量和存量土地;启动省级白霓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和市级路口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续建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部级试点项目,争取将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做成可复制的优质样板,同时全力做好其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为支点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把“节地增效”行动作为资源利用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新推力,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全面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以高标定位促规划布局。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重大专项规划编制,系统性完成发展战略与区域协调发展等七个专题研究,形成文本及相应的图纸,高质量完成崇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构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政策,规范项目用地审批,避免项目用地压占生态保护红线;整理现有矿山综合信息,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好崇阳县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启用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组织实施规划师下乡活动,指导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不少于80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落实擦亮小城镇2022年规划编制任务。
(四)以先行先试促营商环境。建成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实现“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发证”,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复制推广“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和“不动产登记和相关业务的联动办理”,持续为市场主体和企业提供土地报批、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服务。
(五)以善作善为促生态建设。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压实耕地目标管理、属地管理责任,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保护;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大对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和管控力度,支持农业生产,严防农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加大关停矿山生态修复,力争在2022年3月份按新优化修复方案完成石山、伍家冲、泉口、石鑫等4个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新立矿山公开出让工作,力争矿山创建工作能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标准;开展2021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启动自然资源水资源确权登记。
(六)以铁的手腕促执法监督。按时完成卫片违法用地图斑整改任务,坚持消除违法状态第一标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全部立案,重点整治违法占耕地、基本农田及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图斑;完成例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消除违法用地状态;持续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态巡查力度,始终保持对自然资源领域涉地、涉矿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七)以主动作为促安全稳定。全面推进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完成《崇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制定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全覆盖巡查全县72处地灾隐患点,安装6处隐患专业监测设备,积极申报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个(2021年秋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崇阳县15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本级、崇阳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崇阳县国土资源城区分局、崇阳县城乡规划局、崇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崇阳县国土整治局、崇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崇阳县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崇阳县天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白霓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青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路口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石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沙坪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金塘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桂花泉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肖岭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铜钟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港口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崇阳县高枧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二级机构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2022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399.1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205.5万元,增长23.21%。主要原因是局本级项目支出增加等因素。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35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1.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399.1万元(其中:局机关2544.11万元、崇阳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298.92万元、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418.88万元、崇阳县国土资源城区分局245.4万元、崇阳县城乡规划局479.05万元、崇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384.95万元、崇阳县国土整治局1037.03万元、崇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37.13万元、崇阳县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59.63万元、崇阳县天城镇国土资源所149.63万元、崇阳县白霓镇国土资源所117.2万元、崇阳县青山镇国土资源所61.21万元、崇阳县路口镇国土资源所66.83万元、崇阳县石城镇国土资源所64.82万元、崇阳县沙坪镇国土资源所97.02万元、崇阳县金塘镇国土资源所58.44万元、崇阳县桂花泉镇国土资源所59.10万元、崇阳县肖岭乡国土资源所56.26万元、崇阳县铜钟乡国土资源所56.03万元、崇阳县港口乡国土资源所69.71万元、崇阳县高枧乡国土资源所37.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05.51,增加23.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1.98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75.7万元;其他收入2122.7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支出增减等因素。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399.1万元(其中:局机关2544.11万元、崇阳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298.92万元、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418.88万元、崇阳县国土资源城区分局245.4万元、崇阳县城乡规划局479.05万元、崇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384.95万元、崇阳县国土整治局1037.03万元、崇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37.13万元、崇阳县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59.63万元、崇阳县天城镇国土资源所149.63万元、崇阳县白霓镇国土资源所117.2万元、崇阳县青山镇国土资源所61.21万元、崇阳县路口镇国土资源所66.83万元、崇阳县石城镇国土资源所64.82万元、崇阳县沙坪镇国土资源所97.02万元、崇阳县金塘镇国土资源所58.44万元、崇阳县桂花泉镇国土资源所59.10万元、崇阳县肖岭乡国土资源所56.26万元、崇阳县铜钟乡国土资源所56.03万元、崇阳县港口乡国土资源所69.71万元、崇阳县高枧乡国土资源所37.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05.51,增加23.21%。,其中,基本支出4439.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38%项目支出1959.55万元,占总支出的30.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支出增减等因。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6.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6.1万元,与上年度减少6.09万元,主要原因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479.41(本级327,二级单位152.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00.8万元、邮电费13.26万元、差旅费31.52万元、会议费16.62万元、福利费24.1万元、日常维修费 17 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6.1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 249.93 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8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28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6323.34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2 年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特定类项目支出1959.55 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共有项目7个,涉及财政性资金共1959.55万元,设置绩效目标4个。其中: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个,涉及上级资金50万元,设置绩效目标1个;县级项目6个 ,涉及本级资金1909.55万元,设置绩效目标6个。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8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通用办公设备购置18.2万元,其他设备资产购置261.8万元。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35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1.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城乡规划局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人员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运转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