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各股(室)所、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清单管理。现将2022年度局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股室负责落实(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对列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股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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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 |
决策实施 股 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 间 |
1 |
崇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空间规划股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1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12月底 |
2 |
崇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
耕地保护股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13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12月底 |
3 |
崇阳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2021-025) |
资源管理股 |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161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