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非煤矿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规定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咸政发〔2020〕5号)要求,崇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北省崇阳县鲶鱼泉矿区FG7矿段石灰岩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关闭,现予以公告。关闭矿山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开采矿种 |
1 |
崇阳县昌华有限公司 |
崇阳县鲶鱼泉矿区FG7矿段石灰岩矿 |
C4212002010047130060464 |
水泥用石灰岩 |
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证照注销等工作,关闭矿区生态修复责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协调承担。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