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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崇政公告〔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2-2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106国道崇阳县桃树窝至浮溪桥段改扩建工程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106国道崇阳县桃树窝至浮溪桥段改扩建工程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已于2023119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2023〕21号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天城镇浮溪桥村、下津村、新塘岭村,白 霓镇白霓村、古桥社区、金龙村、金星村、石山村、严垅村、堰 下村、杨洪村、余耕村,路口镇路口社区、桥边村、泉口村、洋 港村集体农用地 45.5029 公顷(含耕地 24.8417 公顷),另征收集 体建设用地 7.0374 公顷;同意使用国有未利用地 0.1667 公顷。该项目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52.7070 公顷,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其他事项

如对本征地有异议的,可以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告知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