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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陆水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陆水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陆水干流。

    陆水干流流经咸宁市的河段,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 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 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 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咸宁市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共4个县(区、)。

四、 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