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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3053001 )

发布时间:2023-05-3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61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339089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桃溪花园正北、检察院办公楼背正南面

421223302002GB01734

868.7

机关团体

 

2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