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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崇政公告〔2023〕7号)

发布时间:2023-06-16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崇阳县2022年度第29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崇阳县环城中学(寄宿制)建设工程、崇阳县环城小学建设工程)的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崇阳县2022年度第29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崇阳县环城中学(寄宿制)建设工程、崇阳县环城小学建设工程)已于2023523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2023〕411号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天城镇龙背村、环城村,批复面积6.7431公顷,其中农用地6.4634公顷(含耕地5.9279公顷),均为集体土地。

三、土地征收的实施

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四、其他事项

如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告知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