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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关于鼓励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各股(室)所,局属各二级单位:

      现将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咸宁监管分局、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鼓励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7日

关于鼓励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银行金融业机构: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鼓励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解决二手房交易过户中“转贷”办理时间长、成本高、风险大、环节多等问题,有效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达到“降成本、降风险、促便利”的良好社会效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咸宁市范围内,《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以及《民法典》施行后办理抵押登记时,不动产登记簿中“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记载为“是”的不动产,抵押期间依法转让的,推行“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由银行金融机构(抵押权人)、抵押人(转让人)、买受人三方共同申请办理。

当事人因赠与、作价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夫妻财产约定、夫妻离婚析产及继承等原因,申请转移抵押不动产的不纳入合并登记办理范围。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托管账户。金融机构建立专项资金托管账户,二手房交易双方自行选定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偿还债务和抵押借款合同等文本及其他必要性文书。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预警系统核查房屋的状态,实时掌握抵押物情况。

(二)资金划转结算。由金融机构出具同意办理带押过户登记的文书携交易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带押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现场签订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合同、缴纳交易税款、受理登记申请,经审核登簿完成登记手续后,金融机构在专项资金托管账户中划扣出售方所欠债务,剩余尾款打入出售方指定账户,买受人执行新的抵押借款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如选择全款购买存在抵押权登记的二手房可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三)增加登记类别。不动产登记机构结合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工作,在住建、税务和登记三部门“一窗办理”的基础上,增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三合一”合并登记流程,实现多个登记事项同时受理、同步办理、一并登记。

(四)精简申请材料。合并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不动产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申请书;

2.抵押权人、抵押人(转让人)、买受人三方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材料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可系统获取);

3.不动产权属证书(可系统获取);

4.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可系统获取));

5.房屋买卖合同(可系统获取);

6.主债权合同(抵押借款合同);

7.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不动产的材料;

8.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关于注销原抵押权的材料;

9.税务部门需要的资料:原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交易双方的户口册(以家庭为单位,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户口册的,可以提供户籍证明、部队户籍证明、军官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等(部分资料可系统获取)。

(五)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合同网签、税收征缴和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通过信息共享、数据跑路,提高各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于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办理合并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当日办结。持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抵押他项权证》申请办理的,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缴纳等业务,相关部门审批后,再申请“一窗受理”窗口办理合并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当日办结。金融机构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合并登记业务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托管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划转拨付。

(六)优化办理流程。二手房带押过户分为三步走:第一步,二手房交易双方与金融机构办理资金托管、贷款手续,并签订“带押过户”协议;第二步,登记机构依据交易双方以及金融机构的申请,办理“带押过户”合并登记;第三步,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资金结算,完成资金划转。

三、有关要求

(一)稳妥有序推进。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业务,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做好内控、审批、发放、管理、统计等多方面沟通衔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要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梳理业务流程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完善相关业务系统操作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并有效弥补风险漏洞,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保障房产交易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业务操作规程或标准,做好相关政策、制度及合规操作的内部培训。公积金中心要调整公积金贷款发放流程,实现贷款资金的到账和转移登记手续同步办理,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发放和使用效率,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各金融部门要对交易双方履行债务合约和托管专项资金账户进行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以“广泛知晓、积极运用”为目标,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创新宣传内容、宣传载体和方式方法,精准对接政策受益主体,及时将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工作措施、工作亮点,宣传到基层群众中去,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带押过户”业务的社会知晓度和惠及面。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报告。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咸宁监管分局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