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业权人限期办理延续、保留或注销登记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尊敬的矿业权人: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 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 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过期矿业权处置监督不力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4〕102号)等文件,对于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登记的,现对矿业权人进行告知限期办理延续、保留或注销登记手续。
一、矿业权人
1、崇阳县铜钟乡水沟窝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0097130076227)。
2、崇阳县路口镇谷山矿区方解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2096130000001)。
3、崇阳县白霓永盛方解石厂(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0096130076208)。
4、崇阳县路口镇白云山矿区方解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2106130000003)。
5、崇阳县路口镇柏树下矿区方解石(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2106130000002)。
二、办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矿业权人需在 7个工作日内限期完成办理延续、保留或注销登记手续。
三、后续事宜
1. 请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矿业权办理延续、保留或注销登记手续的相关工作。
2. 如有异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与(联系人:汤继新 联系电话:18942963233)联系。
特此通知。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