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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3HB202405260019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2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3HB202405260019号交办件 收悉。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阳县林业局、崇阳县水利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了实地调查。现将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1.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石山采石场,日夜开山采石,粉尘、 噪音污染严重;石山村七组136亩永久性基本农田被开采废渣掩埋,堆积厚度达两三层楼高;破坏森林面积900多亩,填埋灌溉水库及饮用水源。2.投诉人多次向省市县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均未得到处理。

二、基本情况

崇阳县白霓石山采石场原法人肖德敏(2013年11月29日在原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有效期限至2016年11月 29日),2014年9月4日变更法人代表为吴泽虎。2017年,按照全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崇阳县将天城镇菖蒲村猪头 山采石场、港口乡游家村崖下采石场整合到白霓石山采石场,整合后法人代表为宋建松。2020年9月30日,按照《关于崇阳县过渡矿山关闭的通知》(崇非煤整治组〔2020〕1号)要求,原白霓石山采石场关闭。

2023年2月2日通过公开拍卖,由崇阳县泽顺矿业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陈前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3MA49NRCG9A)   以9900万元竞得采矿权。2023年10月该公司总投资30197.72  万元的崇阳县石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在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项目备案,2023年12月7日办理  采矿许可证(证号:C4212232023127251000188), 有效期限从  2023年12月7日至2028年12月7日,生产规模150万吨/年。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日夜开山采石,粉尘、噪音污染严重”事项。

经调查,崇阳县泽顺矿业有限公司目前并未开山采石,只是在开展前期的厂区平整和新矿区上山公路清理工作,现场其他生产设备未使用。5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聘请湖北慧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和居民点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厂界西侧居民点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1类要求。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石山村七组136亩永久性基本农田被开采废渣 掩埋,堆积厚度达两三层楼高”事项。

经调查,2017年白霓石山采石场按照咸宁市非煤矿山综合 整治工作要求在全县率先整合到位,10月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对其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号C4212232009097120035650),有 效期从2017年10月13日至2020年6月30日。11月13日通过咸宁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关于崇阳县白霓石山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7〕138号)。

另经调查测量,石山采石场2022年用地总面积222903.66 平方米(合334.34亩),其中采矿用地面积157490.29平方米(合 236.22亩)、道路用地7446.97平方米(合11.17亩)、生产加 工占用土地57966.40平方米(合86.95亩)。根据2022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2022年永久基本农田核查显示,采石场 用地均为工矿用地,没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三)关于“破坏森林面积900多亩”事项。

经核实,白霓石山采石场临时占用林地分别为2014年和 2019年经崇阳县林业局批准,并下发了《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崇林审准〔2014〕31号、32号,崇林审准〔2019〕02、03号)。同时该采石场占地采石均与相关土地和山林村民小组签订有关协议,每年按协议及时进行了补偿。2020年8月份,因资源整合,县政府委托咸宁市第四地质大队对该采石场进行矿产储量勘探。勘探过程中,因长时间下雨导致探眼上方的堆土引发滑坡地质灾害,最终毁坏78.2亩乔木林。对此,县林业局责令该石场进行毁林修复,2022年5月完成修复工作。截至目前,该采石场现场均处于停产状态,无任何生产痕迹。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四)关于“填埋灌溉水库及饮用水源”事项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灌溉水库和饮用水源实为石山村七组马家冲泉门口水塘和水塘上的两口泉眼。2019年,因泉眼水源不稳定,导致石山村七组村民饮水存在问题。为彻底解决饮水问题,全体村民于2019年9月和原石山采石场签订协议,约定石山采石场按照村民选定位置打水井,保障石山村七组村民饮水。同时为支持石山采石场建设,石山村同意填平马家冲泉门口水塘。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五)关于“多次向省市县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均未得到处理”事项。                                            

原石山采石场开采期间,我县相关部门均不同程度的接到村民反映采石场粉尘、噪声扰民,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破坏山林等问题的信访投诉。每次受理后,各相关部门均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测量,并将有关情况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与回复。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综上,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为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下步我县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辖区矿山的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同时就地解决群众各类信访投诉诉求。

该信访件已办结。

联系人 李横  

电  话:13797247185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