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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案件查办情况公布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20141月,崇阳县天城镇山下村十一组村民刘细良为继续完成其违建房屋二层封顶,请托“两违办”分管城东、城北组的王一峰给予关照,并送给其2条黄鹤楼软珍香烟,王一峰予以接受。

自收受刘细良所送的2条黄鹤楼软珍香烟后,王一峰对巡查中发现的刘细良违建房屋二层封顶行为放任不管,未采取任何措施及时制止,直至2024年3月刘细良最终完成违建房屋二层封顶。

王一峰同志身为中共党品,廉洁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对发现的违建问题被任不管,不及时查处,导致违建建筑完成封顶;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未及时查处违建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二条第六项、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一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