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崇阳县人民政府 ·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返回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公告(编号:20250723001) 正文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公告(编号:20250723001)

发布时间:2025-07-23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由于万亚全保管不善,将农业农村局核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23)崇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30205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将于本声明在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刊发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

现予公告,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公告作废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5-3390895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