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01204002)
发布时间:2025-12-0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依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裁定书(2024)鄂1223执恢67号之二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223执恢67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 1 | ACN00277 | 张雪辉、汪德光、熊端阳、陈萍、汪伟、陈若君、章明辉、毛必华 | 出让 |
建筑面积2775.36㎡;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24.8㎡
| 崇阳县白霓镇白霓老客运站院内 |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2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