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01212002)
发布时间:2025-12-12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依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裁定书(2025)鄂1223执恢83号之二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1223执恢83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 1 | A10800 | 谭敏、唐波 | 出让 |
建筑面积192.26㎡;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9.85㎡
| 天城镇新建中路1幢102、501室 |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2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