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60204001)
发布时间:2026-02-0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依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裁定书(2025)鄂1223执恢378号之一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1223执恢379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 1 | A26750号、崇国用(2016)第(16)0186号 | 晏天明、周艳珍 | 出让 |
建筑面积301.79㎡;土地使用权面积112.0㎡
| 天城镇大集路与文昌路交汇处(兴业苑1号) |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