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60414001)
发布时间:2026-04-1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依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鄂1223执恢382号之二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1223执恢382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 1 | AN14802、崇国用(2010)第(10)0933号 | 王新平、金玉宝 | 出让 |
建筑面积135.26㎡;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9.9㎡
| 天城镇新建路(金龙公司22号楼)幢号:22,单元:3,房号:502 |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4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