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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及二手房转让需提交的要件

发布时间:2019-10-10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录入:Gov215

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有改动的应补交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企业基本信息、变更项目信息)、委托书、承诺书、单身承诺书(单独所有)、客户委托合同;

3、 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提供房管局网签合同及土地转让合同);

4、 契税证明单;

5、 原不动产证;

6、 房屋分层分房平面图、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