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崇阳县人民政府 ·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返回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崇阳县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相关领域应用的工作实施方案 正文

崇阳县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相关领域应用的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12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按照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部署,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2年4月12日起,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水平,实现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模式 。

二、工作任务

(一)不动产电子证照的获取

不动产登记事项,在完成缴税、交纳登记费等费用后,由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缮证阶段生成,建立不动产电子证照下载渠道,将不动产电子证照库嵌入湖北政务网、“鄂汇办”APP,不动产登记电子权利人可在登录湖北政务网登录一事联办不动产登记平台咸宁市上办事大厅“我要查”和“鄂汇办”不动产服务专区“我要查”模块查询下载不动产电子证照。产权人可以将领取到的电子证照进行预览、下载保存。

(二)不动产电子证照的用途和效力

不动产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依法取得的不动产电子证照可以在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水电气过户、房产交易等领域使用。不动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法定依据。

(三)不动产电子证照的生成与注销方式

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登簿时同步生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不动产权注销登记登簿时,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自动注销。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设立登记登簿时同步生成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在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注销登记登簿时,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自动同步注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

各单位积极做好不动产电子证照的宣传推广,引导企业群众多应用电子证照,提高电子证照应用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的获得感。

(二)加强电子证照管理

启用电子证照后,对于需要申请纸质证书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提供。已取得不动产电子证照,同时也申领了纸质证书的,再次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将纸质证书交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要解放思想,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实实在在为群众干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二)加强协作,提高效率。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技术服务单位做好沟通,迅速打通电子证照下载通道,简化流程,主动服务,提高电子证照的应用频率,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