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31013001)
发布时间:2023-10-13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339089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崇阳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
国有划拨 | 崇阳县天城镇文化巷 | 421223303008GB00055W00000000
| 154.7平方米 | 机关团体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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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