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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编号:2023102501)

发布时间:2023-10-26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省自然资源厅 省信访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人防办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鄂自然资〔2020〕360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339089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金碧房地产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天城镇仪表路

421223302007GB00126W00000000

 

495.0

商服用地

 

2

金碧房地产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天城镇仪表路

421223302007GB00127W00000000

 

1015.0

商服用地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