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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3122701)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依崇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鄂1223执恢249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鄂1223执恢249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鄂(2021)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3747

 

 

夏权波、沈丽

出让

 

建筑面积390.37㎡;土地使用权面积125.8

崇阳县天城镇七星路27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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