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3122802)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依崇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鄂1223执恢364号之二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鄂1223执恢364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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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4561 |
龚亚宏、殷旺华 | 出让 |
建筑面积219.44㎡ | 天城镇紫晶城5幢1层5019室、2层501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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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