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编号:2024032801)
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文件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区
联系方式: 0715-3390895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柳四青、 饶明贵 | 饶明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崇阳县天城镇新白泉大道以西金海岸1#楼2单元6层601 | 421223108006GB00005F00010062 | 127.0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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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