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崇阳县人民政府 ·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返回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声明(编号:2024051101)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声明(编号:2024051101)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龚洪雨所有的位于崇阳县铜钟乡马桥村十四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鄂(2023)崇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904199号因权利人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龚洪雨

                         2024 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