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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补发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调整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补发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6月26日起在崇阳县范围内,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rzyhgh.chongyang.gov.cn/)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特此通知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