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崇阳县人民政府 ·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返回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101001)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101001)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23788

 

丁和凤、

谢石军

490.65

农村宅基地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石城镇八一村十三组

 

2

鄂(2022)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8904

 

丁和凤、

谢石军

56.54

农村宅基地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石城镇八一村十三组

 

3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