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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112001)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依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裁定书(2024)鄂1223执恢220号之二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223执恢220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004

唐强

出让

 

建筑面积260.6

 

崇阳县天城镇财富广场 A1单元20032103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11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