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112001)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依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裁定书(2024)鄂1223执恢220号之二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223执恢220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004号 | 唐强 | 出让 |
建筑面积260.6㎡
| 崇阳县天城镇财富广场 A栋1单元2003、2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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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1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