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崇阳县人民政府 ·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返回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发布时间:2024-12-12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317号
徐吾秋
建筑面积112.9㎡,土地面积13㎡
住宅
崇阳县天城镇商业步行街1单元302室
2
3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