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 20250602001)
发布时间:2025-06-02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 3390895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汪艳生 | 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继承) | 天城镇沿河路 | 崇房字第05435号、崇国用(2011)第(11)0748号 | 汪少凡 |
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