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编号: 20250704001)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入:Gov129
依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裁定书(2025)鄂1223执恢48号之二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1223执恢48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A14548 |
汪琼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建筑面积144.68㎡,土地使用权面积24.95㎡ | 崇阳县天城镇凯鸿国际华城2区1号A楼1单元4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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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崇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4日